廣州日報訊 (全媒體記者楊朝露)昨日,《廣東省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,從五大方面提出十七條措施明確廣東分布式光伏開發重點、拓展開發模式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強化行業發展規范管理。
《行動方案》明確,各類園區、公共機構、公共設施、重點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工程等是分布式光伏開發的重點。《行動方案》提出,實施園區全覆蓋新規劃建設的各類園區要同步規劃、配套建設分布式光伏,力爭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到2025年達到50%、2030年實現全覆蓋;對既有各類園區全面實施綠色化改造,力爭光伏覆蓋率到2030年不低于50%;公共機構、公共設施等宜裝盡裝,力爭新建公共機構屋頂光伏覆蓋率到2025年達到50%。上述既有公共機構、設施屋頂資源及其已批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內地面,積極推動加裝光伏發電系統,做到宜裝盡裝。
高速公路服務區、高鐵站、港區、碼頭、機場等交通運輸場站安裝光伏發電系統,因地制宜構建綜合交通樞紐“分布式光伏+儲能+微電網”的交通能源系統,新建港口碼頭、物流樞紐實現光伏“能裝盡裝”。
此外,推進城市建筑光伏發展、加快農村分布式光伏建設。如在推進舊城改造工作中結合實際建設屋頂光伏,鼓勵利用大型住宅區屋頂資源開發分布式光伏;實施綠色圩鎮、綠色鄉村分布式光伏建設行動計劃;探索利用農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礎設施等建設光伏廊道等。
來源:廣州日報